本文“注冊稅務師2017《稅務代理實務》模擬試題及答案”由出國留學網稅務師欄目精心整理提供,希望對廣大考生有所幫助。綜合題1.陳某為美籍華人,從2005年開始擔任中國境內某市某外國企業分支機構負責人,2009年取得以下收入,試簡述相關稅法規定,并計算其各筆收入的應納個人所得稅。(1)陳某每月從境內外國企業分支機構取得收入50000元,從境外總機構取得收入100000元,;2009年陳某只有在1月、12月分別回國述職15天,其他月份均在中國境內工作。(2)轉讓在中國境內的購入的門面房一間,原價160000元,轉讓價200000元(只考慮營業稅);(3)1月份購入某種有價證券4000份,每...
《稅收征收管理法》中規定,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可以委托稅務代理人代辦稅務事宜。稅務代理人可以接受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的委托,進行全方面代理、單向代理、臨時代理或者常年代理。稅務代理關系一經確定,稅務代理人就可以在代理范圍內從事代理工作。稅務代理人可以接受委托,進行代理的事項有:⑴辦理稅務登記、變更登記和注銷稅務登記。稅務登記,是納稅人向稅務機關辦理書面登記的法律手續,稅務登記是納稅人應當履行的義務。《稅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規定:企業,企業在外地設立的分支機構和從事生產、經營的場所,個體工商戶和從事從事生產、經營的事業單位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三十日內,持有關證件,向生產、經營地或者納稅...
其在中國境內工作期間取得的由中國境內企業或個人雇主支付和由中國境外企業或個人雇主支付的工資薪金,均應申報繳納個人所得稅;其在臨時離境的工作期間的工資薪金所得,只有就中國境內企業或個人雇主支付的部分申報納稅。1月份工資薪金所得應納個人所得稅=[(50000+100000-4800)×45%-15375]×(1-100000/150000×15/31)=(元)12月份工資薪金所得應納個人所得稅=[(50000+100000-4800)×45%-15375]×(1-100000/150000×15/31)=(元)其他月份每月工資薪金所得應納個人所得稅=(50000+100000-4800)×...
二)委托代理項目和范圍;(三)委托代理的方式;(四)委托代理的期限;(五)雙方的義務及責任;(六)委托代理費用、付款方式及付款期限;(七)違約責任及賠償方式;(八)爭議解決方式;(九)其他需要載明的事項。第九條稅務代理委托協議自雙方法定象征人簽字、蓋章時起即具有法律效力,并受法律保護。第十條稅務代理委托協議中的當事人一方必須是稅務師事務所,稅務代理執業人員不得以個人名義直接接受委托。稅務代理執業人員承辦稅務代理業務由稅務師事務所委派。第十一條稅務事師務所應根據委托事項的復雜難易程度及稅務代理執業人員的經驗、知識等情況,將受托業務委派給具有勝任能力的稅務代理執業人員承擔。第十二條稅務代理...
本文“注冊稅務師2017《稅務代理實務》模擬試題及答案”由出國留學網稅務師欄目精心整理提供,希望對廣大考生有所幫助。綜合題1.陳某為美籍華人,從2005年開始擔任中國境內某市某外國企業分支機構負責人,2009年取得以下收入,試簡述相關稅法規定,并計算其各筆收入的應納個人所得稅。(1)陳某每月從境內外國企業分支機構取得收入50000元,從境外總機構取得收入100000元,;2009年陳某只有在1月、12月分別回國述職15天,其他月份均在中國境內工作。(2)轉讓在中國境內的購入的門面房一間,原價160000元,轉讓價200000元(只考慮營業稅);(3)1月份購入某種有價證券4000份,每...
依法代理是稅務代理業生存和發展的基本前提。2.自愿有償原則稅務代理屬于委托代理,稅務代理關系的產生必須以委托與受托雙方自愿為前提。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有委托和不委托的選擇權,也有選擇委托人的自主的權力。如果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沒有自愿委托他人代理稅務事宜,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能強令代理。代理人作為受托方,也有選擇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的權利。可見,稅務代理當事人雙方之間是一種雙向選擇形成的合同關系,理應遵守合同中的自愿、平等、誠實信用等原則。稅務代理不僅一種社會中介服務,而且是一種專業知識服務,因而稅務代理人在執行稅務代理業務時也應得到相應的報酬,這種報酬應依照國家規定的中介服務收費標準確定。3...
稅務機關按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委托其代理的除外。第五章稅務代理關系的確立和終止第二十八條稅務師承辦代理業務,由其所在的稅務代理機構統一受理,并與被代理人簽定委托代理協議書。委托代理協議書應當載明代理人、被代理人名稱、代理事項、代理權限、代理期限以及其他應明確的內容,并由稅務師及其所在的稅務代理機構和被代理人簽名蓋章。第二十九條稅務代理人應按委托協議書約定的代理內容和代理權限、期限進行稅務代理。超出協議書約定范圍的業務需代理時,必須先修訂協議書。第三十條稅務代理期限屆滿,委托協議書屆時失效,稅務代理關系自然終止。第三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被代理人在代理期限內可單方終止代理行為:(一)稅...
納稅人應當詳細提供與委托代理事項相關的資料包括會計賬簿、憑證、報表及相關的章程、協議、合同、證書等,并對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負責。3.稅務代理工作報告和涉稅文書稅務中介機構提供稅務代理服務應提供交付完成的工作成果即稅務代理工作報告或涉稅文書。稅務代理工作報告的主要內容如下:·標題;·委托人名稱;·代理事項的具體內容、政策依據;·代理過程;·存在的問題及調整處理意見或建議;·代理結論及評價;·有關責任人簽字、蓋章。委托人取得的稅務代理報告,應由承辦的執業注冊稅務師簽字,并加蓋稅務師事務所公章。4.稅務代理關系的終止稅務代理委托協議約定的代理期限屆滿或代理事項完成,稅務代理關系自然終...
3)依照稅法或稅務機關的規定負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義務的單位應及時到稅務機關辦理代扣(收)稅務登記,領取代扣(收)稅款證書。例如,收購未稅礦產品的單位為資源稅的扣繳義務人,受托發放貸辦貨款收取利息的金融機構為營業稅的扣繳義務人,對于個體運輸業戶及社會零散車輛應納的稅收,交通運輸管理部門是代征代扣代繳義務人,都應到稅務機關辦理代扣代繳稅務登記。代理扣繳義務人申報辦理代扣代收稅務登記時,首先要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申請稅務登記報告書》,經稅務機關審核后應如實填寫《代扣(繳)稅務登記表》,并領取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登證件。(4)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到外縣(市)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必須持所在地...
主要特點稅務代理作為民事代理中的一種委托代理,主要特點表現如如下幾個方面:1.公正性。稅務代理機構不是稅務行政機關,而是征納雙方的中介結構,因而只能站在公正的立場上,客觀地評價代理人的經濟行為;同時代理人必須在法律范圍內為被代理人辦理稅收事宜,單獨、公正地執行業務。既維護國家利益,又保護委托人的合法權益。2.自愿性。稅務代理的選擇一般由單向選擇和雙向選擇,無論哪種選擇都是建立在雙方自愿的基礎上的。也就是說,稅務代理人實施稅務代理行為,應當以納稅人、扣繳義務人自愿委托和資源選擇為前提。3.有償性。稅務代理機構是社會中介機構,他不是國家行政機關的附屬機構,因此,同其他企事業單位一樣要自負盈...
對于我國數量眾多的中小企業來說,記賬報稅經常是讓企業經營者頗為頭疼的一個問題。因而,很多中小企業都將財稅工作委托給代理記賬公司來完成。不過,在現實生活中,很多人都會將“稅務代理”與“代理記賬”混為一談。實際上,二者存在著明顯的區別。接下來,我們我們將對此進行簡要介紹。1、什么是稅務代理?稅務代理的好處有哪些?所謂稅務代理,其是指代理人接受納稅主體的委托,在法定的代理范圍內依法代其辦理相關稅務事宜。主要業務為:為納稅人代辦納稅申報;申辦、變更、注銷稅務登記證;申請減免稅;進行稅務行政復議和訴訟等。而代理記賬則是指企業將會計核算、記賬、報稅等一系列工作委托給專業的代理記賬公司來完成,本企業...
簡介稅務代理是代理的一個組成部分,具有代理的一般屬性,屬于民事代理中委托代理的一種。具體來說,稅務代理就是指稅務代理人在國家法律規定的代理范圍內,受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的委托,代為辦理稅務事宜的各項行為的總稱。國家對從事稅務代理活動的專業技術人員實行注冊登記制度。按本規定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證書并注冊的人員,方可從事稅務代理活動。一般來說,您可以在注冊稅務師的幫助下,減少納稅錯誤,用足,用活稅收優惠政策,做好稅收籌劃,注冊稅務師還可以協調稅收征納雙方的分歧和矛盾,依法提出意見進行調解,也可接受您的委托向上級稅務機關申請相關事宜。法律特征稅務代理的法律特征主要包括1.稅務代...
不僅可以向稅務機關要求退還多繳的稅款,還可以要求其加算銀行同期存款利息。⑸制作涉稅文書。⑹審查納稅情況。稅務代理人要協助納稅人向稅務機關查實納稅人是否未按照規定期限繳納稅款,納稅人是否存在在委托代理人之前因為自身的計算失誤,未繳納或者少繳納稅款的情況,等等。⑺建賬建制,辦理帳務。《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22條規定: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應當自領取營業執照或者發生納稅義務之日起十五日之內,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設置帳簿。第25條規定,扣繳義務人應當自稅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扣繳義務發生之日起十日內,按照所代扣、代繳的稅種,分別設置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帳簿。⑻開展稅務咨詢,受聘稅務顧問。因...
委托人能全方面、真實地提供稅務代理工作所需要的生產、經營情況和有關的數據、財務賬冊及文件資料。對不符合上述條件的代理事項,稅務師事務所有權拒絕接受委托;如對稅務師事務所的執業能力和水平不能達到滿意的程度,納稅人可以不予委托。雙方在委托代理事項上達成一致意見后,應當簽訂稅務代理委托協議。稅務代理委托協議自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時起即具有法律效力,并受法律保護。稅務代理委托協議應當包括以下內容:·委托人及稅務中所名稱和住址;·委托代理項目的范圍;·委托代理的方式;·委托代理的期限;·雙方的義務及責任;·委托代理費用、付款方式及付款期限;·違約責任及賠償方式;·爭議解決方式;·其他需要載明...
第四十一條稅務代理人在從事代理業務期間和停止代理業務以后,都不得泄漏因代理業務而得知的秘密。第四十二條稅務代理人應當建立稅務代理檔案,如實記載各項代理業務的始末和保存計稅資料及涉稅文書。稅務代理檔案至少保存五年。第七章代理責任第四十三條稅務師未按照委托代理協議書的規定進行代理或違反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進行代理的,由縣以上國家稅務局處以二千元以下的罰款。第四十四條稅務師在一個會計年度內違反本辦法規定從事代理行為二次以上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家稅務局注銷稅務登記,收回稅務師執業證書,停止其從事稅務代理業務二年。第四十五條稅務師知道被委托代理的事項違法仍進行代理活動或知道自身的代理行...
經國家稅務總局及其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家稅務局批準,從事稅務代理的專門人員及其工作機構。第四條從事稅務代理的專門人員稱為稅務師,其工作機構是按本辦法規定設立的承辦稅務代理業務的機構。稅務師必須加入稅務代理機構,才能從事稅務代理業務。第五條稅務代理人實施稅務代理行為,應當以納稅人、扣繳義務人自愿委托和自愿選擇為前提,以國家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為依據、單獨、公正執行業務,維護國家利益,保護委托人的合法權益。第六條稅務代理實行有償服務,收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家稅務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第七條縣以上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負責對稅務代理人進行監督、指導。第二章稅務師的資格認定第八條國家對稅務...
收藏查看我的收藏0有用+1已投票0稅務代理(圖書)編輯鎖定討論本詞條缺少概述、信息欄、概述圖,補充相關內容使詞條更完整,還能快速升級,趕緊來編輯吧!目錄1圖書信息2內容簡介3作者簡介4圖書目錄稅務代理圖書信息編輯書名:稅務代理作者:丁蕓出版社:北京大學出版社出版時間:2010年6月1日開本:16開定價:稅務代理內容簡介編輯《稅務代理》主要介紹當前中國日常稅收征管事項的代理實務,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及其他稅種的財務處理,納稅審查的程序、內容和方法,以及代理納稅申報的流程、報表填報方法和資料報關的有關規定。《稅務代理》以“更新、更全、更實用”為基本目標,注重近年來...
稅務機關按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委托其代理的除外。第五章稅務代理關系的確立和終止第二十八條稅務師承辦代理業務,由其所在的稅務代理機構統一受理,并與被代理人簽定委托代理協議書。委托代理協議書應當載明代理人、被代理人名稱、代理事項、代理權限、代理期限以及其他應明確的內容,并由稅務師及其所在的稅務代理機構和被代理人簽名蓋章。第二十九條稅務代理人應按委托協議書約定的代理內容和代理權限、期限進行稅務代理。超出協議書約定范圍的業務需代理時,必須先修訂協議書。第三十條稅務代理期限屆滿,委托協議書屆時失效,稅務代理關系自然終止。第三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被代理人在代理期限內可單方終止代理行為:(一)稅...
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家稅務局吊銷其稅務師執業證書,禁止從事稅務代理業務。第四十六條稅務師觸犯刑律,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懲處。第四十七條稅務代理機構違反本辦法規定的,由縣以上國家稅務局根據情節輕重,給予警告、處以二千元以下罰款、停業整頓、責令解散等處分。第四十八條稅務師、稅務代理機構從事地方稅代理業務時違反本辦法規定的,由縣以上地方稅務局根據本辦法的規定給予警告、處以二千元以下的罰款或提請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家稅務局處理。第四十九條稅務機關對稅務師和稅務代理機構進行懲戒處分時,應當制作文書、通知當事人,并予以公布。第八章附則第五十條國家稅務總局及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家稅務局應當設...
其在中國境內工作期間取得的由中國境內企業或個人雇主支付和由中國境外企業或個人雇主支付的工資薪金,均應申報繳納個人所得稅;其在臨時離境的工作期間的工資薪金所得,只有就中國境內企業或個人雇主支付的部分申報納稅。1月份工資薪金所得應納個人所得稅=[(50000+100000-4800)×45%-15375]×(1-100000/150000×15/31)=(元)12月份工資薪金所得應納個人所得稅=[(50000+100000-4800)×45%-15375]×(1-100000/150000×15/31)=(元)其他月份每月工資薪金所得應納個人所得稅=(50000+100000-4800)×...
稅務代理是指稅務代理人在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代理范圍內,受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的委托,代為辦理稅務事宜的各項行為的總稱。從世界各國推行稅務代理制度的具體情況來看,稅務代理有兩種基本模式:一是以美國和加拿大為象征的松散性代理模式。這種模式的基本特征就是從事稅務代理的人員分散在有關從事公證、咨詢事務的機構,如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稅務當局不對稅務代理人進行集中管理,不進行專門的資格認定,不要求組織行業協會。在這種模式下,稅務代理業務及稅務咨詢業務往往是由注冊會計師和律師兼辦,沒有專門的稅務代理人員。二是以日本為象征的集中性代理模式。這種模式的基本特征就是對從事稅務代理業務的人員有專門的法律...
第四十一條稅務代理人在從事代理業務期間和停止代理業務以后,都不得泄漏因代理業務而得知的秘密。第四十二條稅務代理人應當建立稅務代理檔案,如實記載各項代理業務的始末和保存計稅資料及涉稅文書。稅務代理檔案至少保存五年。第七章代理責任第四十三條稅務師未按照委托代理協議書的規定進行代理或違反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進行代理的,由縣以上國家稅務局處以二千元以下的罰款。第四十四條稅務師在一個會計年度內違反本辦法規定從事代理行為二次以上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家稅務局注銷稅務登記,收回稅務師執業證書,停止其從事稅務代理業務二年。第四十五條稅務師知道被委托代理的事項違法仍進行代理活動或知道自身的代理行...
稅務代理業務規程(試行)國家稅務總局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稅務代理業務規程(試行)》的通知國稅發[2001]117號2001年10月8日為了進一步規范稅務象征機構的執業行為,提高執業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和《注冊稅務師資格制度暫行規定》的有關規定,國家稅務總局制定了《稅務代理業務規程(試行)》,現印發給你們。請在工作中加強對稅務師事務所的監督、檢查,并將執行中的有關情況和問題及時報告總局。稅務代理業務規程(試行)首章總則首條為規范稅務代理執業行為,保證稅務代理執業質量,維護委托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稅務代理事業的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
收藏查看我的收藏0有用+1已投票0稅務代理(圖書)編輯鎖定討論本詞條缺少概述、信息欄、概述圖,補充相關內容使詞條更完整,還能快速升級,趕緊來編輯吧!目錄1圖書信息2內容簡介3作者簡介4圖書目錄稅務代理圖書信息編輯書名:稅務代理作者:丁蕓出版社:北京大學出版社出版時間:2010年6月1日開本:16開定價:稅務代理內容簡介編輯《稅務代理》主要介紹當前中國日常稅收征管事項的代理實務,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及其他稅種的財務處理,納稅審查的程序、內容和方法,以及代理納稅申報的流程、報表填報方法和資料報關的有關規定。《稅務代理》以“更新、更全、更實用”為基本目標,注重近年來...
不同的代理事項應編制不同的工作底稿。第二十七條稅務代理工作底稿的基本內容包括:(一)委托人名稱;(二)委托業務項目名稱;(三)委托業務項目時間或期限;(四)委托業務實施過程記錄;(五)委托業務結論或結果;(六)編制者姓名及編制日期;(七)復核者姓名及復核日期;(八)其他說明事項。第二十八條稅務事務所要建立健全工作底稿逐級復核制度,有關人員在編制和復核工作底稿時,必須按要求簽署姓名和日期。第二十九條稅務事務所要指定專人負責稅務代理工作底稿的編目、存檔和保管工作,確保工作底稿的安全。第五章稅務代理工作報告第三十條稅務代理執業人員在委托事項實施完畢后,應當按照法律、法規的要求,以經過核實的數...
二)委托代理項目和范圍;(三)委托代理的方式;(四)委托代理的期限;(五)雙方的義務及責任;(六)委托代理費用、付款方式及付款期限;(七)違約責任及賠償方式;(八)爭議解決方式;(九)其他需要載明的事項。第九條稅務代理委托協議自雙方法定象征人簽字、蓋章時起即具有法律效力,并受法律保護。第十條稅務代理委托協議中的當事人一方必須是稅務師事務所,稅務代理執業人員不得以個人名義直接接受委托。稅務代理執業人員承辦稅務代理業務由稅務師事務所委派。第十一條稅務事師務所應根據委托事項的復雜難易程度及稅務代理執業人員的經驗、知識等情況,將受托業務委派給具有勝任能力的稅務代理執業人員承擔。第十二條稅務代理...
3)依照稅法或稅務機關的規定負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義務的單位應及時到稅務機關辦理代扣(收)稅務登記,領取代扣(收)稅款證書。例如,收購未稅礦產品的單位為資源稅的扣繳義務人,受托發放貸辦貨款收取利息的金融機構為營業稅的扣繳義務人,對于個體運輸業戶及社會零散車輛應納的稅收,交通運輸管理部門是代征代扣代繳義務人,都應到稅務機關辦理代扣代繳稅務登記。代理扣繳義務人申報辦理代扣代收稅務登記時,首先要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申請稅務登記報告書》,經稅務機關審核后應如實填寫《代扣(繳)稅務登記表》,并領取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登證件。(4)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到外縣(市)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必須持所在地...
代理記賬則是依據《會計法》《代理記賬管理辦法》開展業務的。區別二、業務范圍不同稅務代理人在其權限內,以納稅人(含扣繳義務人)的名義代為辦理納稅申報,申辦、變更、注銷稅務登記證,申請減免稅,設置保管賬簿憑證,進行稅務行政復議和訴訟等納稅事項的服務活動。代理記賬是指受托對企業進行的會計核算、記賬、報稅等一系列的會計工作。區別三、法律后果不同稅務代理行為是以納稅人(含扣繳義務人)的名義進行的,必須是具有法律意義的行為,稅務代理的法律后果直接歸屬于納稅人(含扣繳義務人)。代理記賬則要承擔約定范圍內的法律責任。區別四、資格要求及認定不同稅務代理資格認定由稅務機關認定頒發;代理記賬資格由財政部門認...
丁蕓教授主要從事財政稅收理論與實務研究、近幾年主持完成了《社會保障稅改費研究》《中國稅收制度的gaige與完善》等課題。《關于構建房地產產業稅源監控與評價體系的研究》《試論中國房地產稅收制度的gaige》獲得國家稅務總局和中國稅務學會頒發的全國**性稅收學術研究成果一等獎。稅務代理圖書目錄編輯首章導論首節稅務代理概述第二節稅務代理制的產生與發展第三節注冊稅務師與稅務師事務所第四節稅務代理的范圍與規則第五節稅務代理的法律關系與法律責任第二章稅務代理執業規范首節稅務代理執業文書第二節稅務代理執業風險與質量控制第三章稅務登記代理實務首節設立稅務登記代理第二節變更稅務登記代理第三節注銷稅務登記...
委托人能全方面、真實地提供稅務代理工作所需要的生產、經營情況和有關的數據、財務賬冊及文件資料。對不符合上述條件的代理事項,稅務師事務所有權拒絕接受委托;如對稅務師事務所的執業能力和水平不能達到滿意的程度,納稅人可以不予委托。雙方在委托代理事項上達成一致意見后,應當簽訂稅務代理委托協議。稅務代理委托協議自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時起即具有法律效力,并受法律保護。稅務代理委托協議應當包括以下內容:·委托人及稅務中所名稱和住址;·委托代理項目的范圍;·委托代理的方式;·委托代理的期限;·雙方的義務及責任;·委托代理費用、付款方式及付款期限;·違約責任及賠償方式;·爭議解決方式;·其他需要載明...